第三次世界反死刑大会宣言(中文版)
(2007年2月1-3日,巴黎)
我们,公民、市民社会和公共机构的代表,以远多于2001年在斯特拉斯堡和2004年在蒙特利尔举行的前两次世界反对死刑大会的人数,于2007年2月1-3日聚会巴黎,参加由 “一起反对死刑”发起、“世界反对死刑联盟”资助的第三次世界反对死刑大会。在涉及大约30项议题以及关于经验与策略的陈述、分析与交流的讨论结束之时,宣言如下:
世界上的死刑正在消退,而且,自蒙特利尔、希腊、吉尔吉斯斯坦、利比里亚、墨西哥、菲律宾和塞内加尔废除死刑以来,其中没有任何国家重置死刑,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在同一时期,一些国家在长时间的暂停之后恢复处决,例如巴林在2006年恢复处死,而且,死刑仍然在包括中国、伊朗、沙特阿拉伯、美国和越南在内的诸多国家大规模适用,我们对此深表遗憾。我们强烈谴责某些废除死刑的国家倡议恢复死刑,并特别要求秘鲁当局放弃这项努力。
我们承认,在废除死刑的进程中,务必要在公正司法和修复性司法的框架内更好地考虑受害人的需求并要深入反映在刑罚政策和监狱体系上。
我们一致要求,在全世界终结杀人的司法。任何当局都无权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我们铭记,死刑是一种残忍、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措施;有违人权;在与犯罪的斗争中毫无效用;而且,它总是司法失败的一种表现。
第三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1. 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废除死刑、批准废除死刑的国际公约和地区公约,尤其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
2. 2006年12月的联合国大会声明得到了世界上数量空前的国家的支持,遵循这一声明,我们继续郑重呼吁世界各国立即停止所有处决。
承认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一个成功的决议对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会具有的重大价值,我们敦请联合国所有成员国采取一切必要的步骤确保大会决议的通过。
——呼吁立即、全面暂停死刑判决和执行,并对既存的死刑判决予以减轻, 以期全面废除死刑。
——铭记死刑违反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且
——鼓励联合国、联合国成员国及其他有关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通过调动资源和专门知识等来支持暂停执行。
我们呼吁世界各国公民在由“圣艾智共同体”发起并得到“世界反对死刑联盟”支持的、已有500多万个签名的请愿书上签名,支持全球暂停处决。
3. 我们欢迎北非、中东许多废除论者的出席以及他们为创建国家、次区域和区域联盟所做出的努力。我们向决心废除死刑的摩洛哥、黎巴嫩和约旦致敬,并呼吁该地区的国家废除死刑。
4. 欢迎出席的中国死刑废除论者, 展望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我们呼吁中国政府确立逐步废除死刑的目标,立即暂停处决,尤其是将非暴力犯罪(包括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从死刑的范围中清除出去。
另外, 既然中国最高法院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对所有一审法院判处的死刑进行复核,我们呼吁中国当局消除围绕死刑执行的神秘气氛。
5. 自2001年的斯特拉斯堡会议以来,世界废除死刑运动已将自身组建为“世界废除死刑联盟”,其成立于2002年,现包括50多个团体,充分尊重其成员的多样性。
我们呼吁主张废除死刑的机构和组织、非政府组织、律师协会、工会和地方政府、加入世界废除死刑联盟。
我们呼吁全世界的废除论者每年参加世界反对死刑日,其在2007年将以“即将举办奥运会的中国”为重心,在2008年则以“提倡废除”为焦点。我们呼吁所有地区和国际组织,特别是欧盟,将10月10日作为赞成全面废除死刑的官方日期。
我们呼吁世界上的所有城市在每年的11月30日参与“呼唤生命的城市”。
最后,我们呼吁全世界有权投票赞成废除死刑的国会议员签署本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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