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情人幽会被丈夫发现,在丈夫的责打中,妻子竟伙同情夫将丈夫杀死。12月2日上午,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李赛芹、胡朝忠故意杀人一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参加诉讼。
1998年李赛芹与赵习(系化名)结婚,婚后两人经常发生争执。2006年11月,李赛芹在砖厂打工期间认识了胡朝忠。不久,李赛芹与胡朝忠由同事关系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2008年5月14日23时许,两人在李赛芹家外的桉树林幽会时被李赛芹的丈夫赵习发现。愤怒中,赵习将两人叫到家中卧室内对两人实施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李赛芹、胡朝忠用卧室内的砖头、铁锤对赵习头部实施打击。将赵习打伤倒地后,李赛芹又用刀子砍杀赵习的颈部,致使丈夫赵习当场死亡。随后,李赛芹、胡朝忠趁着夜色将赵习的尸体移至家门外的桉树林边埋藏,并回屋清理了作案现场。5月16日凌晨,因害怕案发两人相约潜逃外地。5月26日23时许,公安民警在昆明市官渡区将被告人胡朝忠抓获。5月28日5时许,被告人李赛芹在江苏省泗阳县被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赛芹、胡朝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触犯了我国刑律,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赛芹辩称自己并不是有意要杀死丈夫,是因为无法忍受丈夫的殴打才动手的,但没想到竟然会导致丈夫死亡。针对被告人李赛芹的辩解,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证据予以反驳。
截至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