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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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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为名诈骗为实 “手机变频”三人团伙被判刑
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  www.hjwls.com
卖车为名诈骗为实 “手机变频”三人团伙被判刑
作者: 曹静    发布时间: 2009-03-02 10:25:12

     中国法院网讯   报纸上发布二手车出售广告,与买主交易时,利用手机变频技术,给买主朋友打电话,谎称是用买主的手机打电话,让买主朋友汇钱,以此诈骗钱财。这是近来出现的一种利用手机变频技术实施的骗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就以诈骗罪判处以上述方式实施诈骗的戴言、戴军、戴烨(均为化名)三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4年,并处罚金2000元至4000元。

    2008年3月13日,被告人戴言、戴军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邮局,以贩卖二手车为名,通过手机变频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戚先生人民币27500元。同年5月31日至6月11日,仅11天间,戴言、戴军与戴烨伙同他人,在丰台区太平桥邮局,以贩卖二手车为名,通过手机变频的方式作案五起,骗取被害人李先生、刘先生等五人共计人民币46400元。事主受骗后报警处理,公安机关通过汇款线索,于同年7月21日将三名被告人查获并予以羁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言、戴军、戴烨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其中被告人戴言、戴军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戴烨诈骗数额较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被告人戴言当庭辩称自己没有诈骗被害人李先生、刘先生的钱财,被告人戴军辩称自己没有诈骗被害人戚先生的钱财,被告人戴烨辩称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自己均没有参与的意见,经查,在案各被告人的口供及证人证言均证实了三被告人实施诈骗的时间,扣押的各被告人作案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及银行卡账户证实三被告人参与以上诈骗的事实,故对三被告人的上述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信。被告人戴军的辩护人提出戴军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的意见,经查,被告人戴军在共同犯罪中积极参与,并主动与同案犯相互配合,以虚构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主要的作用,而并非本案的从犯,故辩护人的该项意见,法院不予采纳。鉴于三被告人均积极退赃,现赃款均已全部退缴,故法院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以诈骗罪判处戴言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判处戴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戴烨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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