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到2008年5月,河南农民孟双学等六人结伙在北京市昌平、顺义、海淀、平谷以及山东、山西等地以买卖假头发为手段,作案16起,骗取人民币近五万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孟等六人提起公诉。3月1日,被告人孟双学等六人因诈骗罪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审。
2007年12月24日,昌平警方接到事主刘某报案称,一名外地男子孟姓男子伙同其他几名男子,以收头发为名,骗走其现金5400元。
据事主讲,就在发案的前几天,家里来了一名孟姓男子要租房,此人住下后,第二天就来了两名男子声称要找收头发的孟姓男子,并还向事主借秤一用,只见孟姓男子用秤称了一下送来的头发,就给了这两名男子500多元现金。
之后,孟姓男子对事主说,他是专门做收头发生意的,收购价360元一斤,这行能挣大钱。孟姓男子住进的第三天,他对事主说,自己要到外地出差,如果这几天有人来卖头发,请事主帮助代收一下,而且每收一斤提成50元。
临走时,孟姓男子给了事主500元现金作为本钱。又过了一天,果真有人来送头发,来的两名男子找孟姓男子要卖几斤头发,由于这次孟姓男子留下的500元不够,事主还帮他垫上了几百元钱将头发收下,孟姓男子回来后支付了垫资并给了事主提成。
过了几天,孟姓男子说又要出差,并让事主帮忙收头发,走时还是留下了500元钱。
孟姓男子走后,第一次来卖头发的两名男子又带着十多斤头发来找孟姓男子,事主立即给孟姓男子打电话说明情况,只听孟姓男子说让事主一定帮他收下,并请事主将钱先垫上,回来后补齐,就这样,事主垫付了5400元现金。从此,事主再也没有见到孟姓男子回来,垫付的钱也打了水漂。
2008年4月18日20时30分许,侦查员根据线索,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侦查员还在他们的暂住地起获了一百多斤假头发。
犯罪嫌疑人孟姓男子供认,自己叫孟双学,其他人全是老乡,“头发”只是从河南老家40元一斤买来的“胶丝”。
在庭审中,除一名被告认为指控的事实中,有一项没有参与外,其余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表示认罪。
昌平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