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来沪的吴飞,开着自己的吉利轿车,故意引起多起交通事故,并制造由对方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假象,从而骗取钱财。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定吴飞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没收犯罪工具吉利轿车。
“那车非但不减速,反而加速。我当时就一下懵了,心想这车要再不刹车就要撞了。”这是出租车司机袁师傅对事故的描述。
2008年8月10日凌晨,袁师傅自西向东行驶至杨浦区国和路近中原路时,看到马路对面有人扬手打车,袁师傅看了一下对面车道没有车辆,便调头接客。当袁师傅打了一把方向,车辆没有完全调头,且横在路中央时。突然看到东向西车道上有一辆汽车以很快的速度向他驶来,而且没有任何减速的迹象。还没等到袁师傅避让,这辆红色吉利轿车已经撞上了袁师傅的出租车,将出租车撞得在原地转了个圈,车门变形;而那辆吉利轿车也是车头被撞瘪。对方驾驶员下车,对袁师傅讲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调头,你全责。”袁师傅当即责问对方车开得这么快是存心要撞车,而对方则称刹不住车。警察到达现场后,认定袁师傅调头导致车辆发生碰撞,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经调解,袁师傅赔偿对方6000元。
可袁师傅回家后越想越不明白,自己在调头前,明明没看到这辆车,为何突然冒出来?当时虽然在晚上,可路灯都开着,自己的车是白色的,比较显眼,对方没理由看不到白色出租车。自己调头调了一半,看到这辆车在100米之外,并且在加速,而正常情况下对方应该是减速。袁师傅越想越觉得对方是故意制造这起交通事故来骗他的钱,于是,他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其实,这辆红色吉利轿车也早已引起了警方的关注。从2008年2月至8月短短半年内,该车居然发生了10起碰撞事故。吴飞驾驶这辆红色吉利轿车,故意采用先驾车超越他人驾驶的车辆,后突然停车致后车追尾,以及在他人驾车变道或转弯时故意不予避让或加速行驶引起碰撞等方法,先后引起多起交通事故并制造由对方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假象。通过制造事故,吴飞共获得对方事故赔偿款计人民币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飞为谋取非法利益,驾驶机动车在本市道路上多次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危及其他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犯罪工具“吉利美日”轿车一辆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