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范围 暴力犯罪 律师随笔 经济犯罪 毒品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其它犯罪 死刑案例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经典辩护词 联系我们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职务犯罪 死刑案例 其它犯罪 新闻中心 律师团队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滚动公告
  韩景稳律师被续聘为第五届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韩景稳律师已经连续四届仲裁员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我要留言
我的链接
·刑事常识
·律师介绍
·刑事理论
·法律咨询
·新闻大厅
·死刑辩护
·聘请律师
·成功案例
贪图虚名“不差钱” 《名人之光》坑176“名人”
贪图虚名“不差钱” 《名人之光》坑176“名人”
作者: 李佳    发布时间: 2009-03-10 16:01:03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王东良、王方为首的15人利用他人贪图名利之心,以能够入编图书《名人之光》、入选“世界名人”为诱饵,以收取版面费,金牌、金匾、证书费为名,骗取赵某、谭某等176名被害人人民币28余元的诈骗案。

    这15名被告人除一人之外都是“80后”,其中王东良、王方今年都是27岁,大专文化,案发前二人是北京古都一城文化发展中心经理,而其他13人则是该公司的业务员。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9月间,王东良伙同王方注册成立北京古都一城文化发展中心,先后雇佣王小春、陈玉强、周峰、李建华、李晓峰、周鹏、米晓峰、肖亚平、董硕、原素霞、贾培培、张蒙蒙、舒鹏祥等人,在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金雅园某房间,以“世界名人管理科学院”的名义,以入编图书《名人之光》、入选“世界名人”需要收取版面费,金牌、金匾、证书费为名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其中被告人王小春、陈玉强为主管,王小春负责管理周峰、周鹏、李建华、原素霞、贾培培、张蒙蒙;陈玉强于2007年7月后担任主管,负责管理董硕、李晓峰、米晓峰、肖亚平、舒鹏祥。上述十五名被告人先后共骗取被害人赵某、谭某等176人共计人民币287747元。

    据王东良供述,他曾是北京古都一城文化发展中心的法人,但在2007年3、4月份变更给其女朋友王方。他在单位负责公司管理和各项业务。经营项目是给客户打电话,搜集客户资料,让客户给他们汇款订购他们的证书、金匾、勋章。他们公司没有出版资质。通过互联网搜索,他们从相关信息中摘取名医名院专家或其他名人发表的文章及联系方式,然后电话联系客户,说明出版目的,将工作函和入刊须知传真给客户,向客户说明入编的好处及用途,劝说客户入编《名人之光》这本书。如客户有意向的,再谈版面和费用。要求客户填写申请表按选定版面汇款,之后再推销证书、金匾、勋章,再反复劝说宣传工作,直至客户汇款。他们公司不是受“世界名人管理科学院”委托,他从王某手里花2万元买了一个“世界名人管理科学院”的钢印,听说是在香港注册的,并自己用电脑打了一份委托书,委托给自己的公司。出版《名人之光》的入编费用一共有二种收费方式,单一入编费用498元,另一种是在书中颁发证书、金匾、勋章,根据客户所需要的版位数量不同价格不等,从1800元到9800元,看作者的情况,能多定就多定。他们公司完成的业务订单大约有40多万元,联系入编成功已汇款的作者有二三百个,汇款地址为北京海淀区100039信箱某分箱。他们汇款地址必须留单位名,不能留业务员的真名字,大家都这样,将来有问题跟自己没有关系。在收到客户寄来的稿件后,没有相关专家进行来稿审核,公司没有专家。他们通知作者其稿件入编,就可以要版面费了。所有客户只要交498元版位费都可以入编。他们承诺客户只要他们入编,就可以将书发往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或者将书发往国家图书馆。

    王东良的辩护人在为其辩护时提出,公诉机关指控王东良犯诈骗罪证据不足,因为其对被害人的承诺是可以实现的,且为之付诸了努力,公诉机关没有调查核实世界名人管理科学院的真实性,以及被告人是否获得了授权;指控被告人诈骗所得为28万元余元的证据不足,因为大部分数额仅有汇款取款通知单证明,王东良确实是想出版图书,其为了图书的出版做出了努力,找了教授给书题词,联系了出版社,其和客户约定在2008年1月1日出版,但其在2007年9月13日就被拘留了,因此没能履行协议。世界名人管理科学院是在香港合法注册的公司,其花了2万元从王某手中获得了这个公司的授权。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王东良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大致相同。    

    对于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一中院认为,王东良、王方的供述可以证实,世界名人管理科学院的印章是王东良花钱买来的,并自己套印了授权书,可见其主观上并不在乎该科学院的真伪,只在乎该名称是否可以为其行骗提供方便。十五名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均作出有罪供述,且供述内容能够相互印证每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同时,在案众多被害人或提供陈述,或邮寄报案材料,同时提供了邮政汇款单或存款凭条,部分没有提供报案材料的被害人有取款通知单予以证实汇款人的姓名、金额、汇款日期及收款人的名称、地址等等,另有部分取款通知单注明了款项用途为《名人之光》评审费、购书费、入编费等。另外,在王东良的指导下,其余被告人在成立古都一城文化发展中心后绝大部分工作就是劝说被害人入编《名人之光》,要求被害人及时汇款,而不管被害人的资历如何、水平高低、影响力大小,均在不需要审核、评选的情况下就可以许诺颁发证书、金匾、勋章。文化发展中心亦没有专门的编辑人员、审核专家,多名被告人亦没有做过任何的编辑、整理工作,诸多事实足以证明王东良等人的行为就是虚构事实、编造谎言骗取钱财的诈骗行为。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王东良、王方、王小春、陈玉强、周峰、李建华、李晓峰、周鹏、米晓峰、肖亚平、董硕、原素霞、贾培培、张蒙蒙、舒鹏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其中被告人王东良、王方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王小春、陈玉强诈骗数额巨大;周峰、李建华、李晓峰、周鹏、米晓峰、肖亚平、董硕、原素霞、贾培培、张蒙蒙、舒鹏祥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最后,一中院终审判处十四名被告人一年四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王东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王方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官提醒:

    近几年,一中院审理了多起利用人们贪图虚名的心理,以入选各类“名人名册”诈骗钱财的案件,此类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不是很高明,大都是采取能成为“世界名人”、“中国名人”为诱饵,雇佣业务员编造花言巧语骗人上当,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采取非法手段敛财。在此,我们提醒社会公众,不要图一时虚名,不辨真假,受骗上当。不要因为自己“不差钱”,让犯罪分子敛钱财。



编辑: 张涵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请回答: 5 + 13 = 避免恶意信息
 
版权所有: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六路886号(经六路与二环西路口东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手机:13515319557   鲁ICP备08001159 传真: Email:13515319557@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