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的司机蔡兵做梦也不会想到,他跑遍全省没出过一丁点儿事故,可却在修车时,在修车厂里撞死了人,不但赔了钱,还被判了刑。3月11日,蔡兵从江油市人民法院出来,忍不住慨叹:“看来,安全这根弦时刻都得绷紧,麻痹不得呀。”
2008年10月21日上午9时,被告人蔡兵拉了5个多月的抗震救灾物资后,发现自己开的那辆斯太尔货车有些不听使唤,就开到江油市某修理厂去修理。地震后,该修理厂搬到外面的空地上修车。
正在忙碌的修车工谭某看到一辆斯太尔货车开过来,就站起来指挥,示意蔡兵把车停在他所站的位置,待会儿他来修。蔡兵看懂对方的手势,就把车开过去,可速度一点儿没减,原来刹车突然失灵,刹不住!谭某见状,本能地后退,不幸的是,他身后停着一辆待修的卡车!谭某正要从旁边冲出去,可蔡兵的斯太尔货车一下子撞了过来。“当”!两辆卡车的车头撞到一起,谭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发现涉案车辆——斯太尔货车的转向系、制动系均不符合GB7258-2004,从而导致刹车突然失灵,发生事故。
蔡兵的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事实清楚,为此,江油法院判定蔡兵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蔡兵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江油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蔡兵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