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冒充“大主顾”骗取商场回扣的被告人陈某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追缴被告人陈某1212.8元,发还被害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于2008年9月至10月间,到西直门华堂商场、北京崇文门新世界百货商场等柜台谎称要购买大量商品,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数额回扣并送货,将对方骗至三利百货,后陈某以去洗手间为由,携带一、两件商品和在途中已经索要到的“回扣”从三利百货地下的肯德基餐厅溜走。陈某以类似手段总共诈骗5起。
被告人陈某在法庭上供述,案发前,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三利百货肯德基餐厅与三利百货地下卖手机的地方是相通的,顿时产生了利用这个地形行骗的想法。陈某还供述,他之所以选择以冒充“大主顾”骗商场回扣的手段诈骗,且“无往不利”,一是因为声称“大主顾”对方才会送货,万一事发,被害人拿着大量物品也不方便追赶;二是利用了商家迫切促销的心理和商场开回扣的潜规则。
被告人陈某还曾于2007年5月24日因骗取回扣被海淀分局行政拘留10日。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