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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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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妻子”落跑 心存不满杀死“小舅子
买卖婚姻“妻子”落跑 心存不满杀死“小舅子”
作者: 李琼    发布时间: 2009-03-17 08:34:39

     中国法院网讯   张耐芽通过买卖婚姻“娶”得未成年妻子,同居一个半月后,“老婆”不辞而别,他数次到“岳丈家”找寻未果,提出退回礼金遭到拒绝,愤恨之余竟将正读初中的“小舅子”刺死。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中旬,被告人张耐芽通过媒人介绍与被害人余某某的姐姐小红(17岁,化名)订婚,并付给小红父母31000元礼金,小红与张耐芽在新余市和深圳市同居生活一个半月。同年8月下旬,小红不辞而别。为此,被告人张耐芽先后三次找到小红父母要求他们交出小红或退回礼金,但均遭拒绝,被告人张耐芽怀恨在心。

    同年9月11日,被告人张耐芽从深圳宝安乘车至兴国县,次日被告人张耐芽携带水果刀乘车来到江背镇,在兴国县江背初中门口遇见被害人余某某(男,生于1994年)后,将其带到兴国县化工厂老办公楼后面一间厕所旁,被告人张耐芽追问小红去向,被害人说不知道,被告人掏出水果刀相威胁,并用水果刀猛刺被害人的后背部和颈部各一刀,被害人被刺后倒地死亡。经法医鉴定,余某某系锐器伤致右颈动脉断裂、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耐芽目无国法,因婚姻纠纷而报复杀害无辜少年,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犯罪情节、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虽然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但是其杀害无辜少年,故不能对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法院遂判决,被告人张耐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合计93566.98元。

    宣判后,被告人张耐芽不服,已提出上诉。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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