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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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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10余人冒充国外银行工作人员以中奖为幌骗财近40万
两人雇佣10余人冒充国外银行工作人员以中奖为幌骗财近40万
作者: 文/范静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 2009-03-23 13:33:32


冒充国外银行骗财近40万


     中国法院网讯   两男子雇佣10余名电话业务员,冒充国外银行工作人员谎称被害人中奖,诱骗被害人银行帐号、密码,5个月内骗取被害人近4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昌和有期徒刑8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简彬有期徒刑7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

    2007年5月至2007年9月间,被告人曹昌和伙同被告人陈简彬,经他人指使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名城国际广场一房屋内,安装网关电话,招募龙小姐、梁小姐等十余人,冒充AV、哈里法克斯等银行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和被害人联系,谎称被害人中奖领取奖金需交纳保险及律师费等,再进一步通过以下两种手段获取被害人财物:诱骗被害人在自己的银行账户内存款,并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号码,再诱骗被害人拨打事先设定的语音电话进行查询,从而获取被害人银行账户密码,最终通过电子转账等方式窃取被害人账户内钱款,以此种方法窃取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05896.5元;诱骗被害人向其指定的账户内汇款或转帐,从而骗取被害人财物,以此种方法骗取的财物共计人民币928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昌和、陈简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虚构被害人中奖的事实,以多种理由骗取被害人的汇款,数额巨大,其行为亦构成诈骗罪,应与其所犯盗窃罪并罚。被告人曹昌和负责管理打电话的人员及发放工资,被告人陈简彬负责提供手机号段、设备维护并转交工资,其行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被告人陈简彬被抓获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有立功表现,法院对二被告人所犯盗窃罪依法减轻处罚,对二被告人所犯诈骗罪依法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昌和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8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1.1万元。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简彬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7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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