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老年人在生活中的认知和判断能力相对欠缺,四名无业游民动了歪心,冒充富商在南通、无锡一带专门以中老年人为对象实施诈骗。日前,四名被告人被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至十三年不等,并处以罚金。
被告人张某于2005年至2008年间,伙同被告人钱某、赵某、吴某等人,采取假扮广东老板、警察、玉器批发商等身份,预设圈套,以此引诱中老年人投资做玉器生意的方法,在南通、无锡等地区实施诈骗,共计骗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17万多元。案发后,仅追缴赃款人民币2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能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存在自首情节等因素,故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