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网上发布消息出售与发票的相同功能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今天上午,北京一家航空服务公司的业务员夏金汉因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今年28岁夏汉金,是湖南省新田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北京市崇文区百益顺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业务员。一中院审理查明: 2008年9月,夏汉金在网络上发布批发最新版空白行程单的信息,并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QQ号。2008年10月28日8时许,举报人付某某通过网络上所留的电话与被告人夏汉金联系购买行程单4000份,并约好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剧院附近交易,后到公安机关进行了举报。当日10时许,被告人夏汉金在事先约好的地点,以人民币1220元的价格向付某某出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3999份。后被告人夏汉金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起获了上述行程单。后来经相关部门鉴定,夏金汉出售的行程单都是伪造的。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汉金向他人出售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3999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第五条之规定,涉案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具有与发票相同的功能,其行为已构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且系情节严重,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夏汉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终审判处夏汉金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