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嫌诈骗网友上万元资产的诈骗案件。
2006年6月初,被告人毕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从事摄影、导演工作的被害人陈某,并虚构自己的姓名、住址,谎称自己是外企白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家中有上百亿资产,认识许多中央领导,还冒充自己的父亲、母亲、大伯等人口吻,与陈某短信对话,以此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在随后的交往过程中,被告人毕某先后三次要求陈某为其代缴手机费总计900元。同时,毕某还谎称自己在西山疗养,两次要求被害人陈某通过银行汇款帮其垫付网络购物费用近6万元。之后,毕某与陈某断绝联系。在交往中,被告人毕某与陈某QQ、电话联络频繁,却从未见面。
被告人毕某被抓获后供述,她也没想到陈某会轻信她家大业大的谎言,陈某第一次为其缴了手机费后,她心里就把持不住了,所以才有了后面的几次,毕某骗来的钱主要用于整容和购买笔记本、数码相机等。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