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介绍 业务范围 暴力犯罪 律师随笔 经济犯罪 毒品犯罪 交通肇事 职务犯罪 其它犯罪 死刑案例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经典辩护词 联系我们 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职务犯罪 死刑案例 其它犯罪 新闻中心 律师团队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滚动公告
  韩景稳律师被续聘为第五届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韩景稳律师已经连续四届仲裁员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我要留言
我的链接
·刑事常识
·律师介绍
·刑事理论
·法律咨询
·新闻大厅
·死刑辩护
·聘请律师
·成功案例
匪徒聚众斗殴从上海逃往淮南路上落网
匪徒聚众斗殴从上海逃往淮南路上落网
作者: 钱添    发布时间: 2009-03-28 11:31:36

     中国法院网讯   被告人王伟鞠因琐事聚众持械伤人,在其持枪携毒来淮时落入法网。近日,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伟鞠有期徒刑七年。

    被害人马辉因琐事与王永、李才军发生纠纷,2008年3月1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王伟鞠受王永、李才军指使,邀集数人前往上海浦东区欲报复马辉。此时马辉等十几人已在此等候,王伟鞠等人持凶器冲上前去将马辉打伤后逃离现场。2008年9月13日上午,被告人王伟鞠携带密码箱等物从江苏省常州市租乘一辆出租车开往淮南方向,途中王伟鞠多次吸食毒品。

    当日18时许,该出租车行至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附近时,司机伺机打电话报警。田集派出所民警在潘集区袁庄金格商厦门口将王伟鞠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的密码箱内收缴枪支两把、子弹六发,从其身上携带的包内收缴出药片状毒品疑似物6.5克,晶体状毒品疑似物8.4克,粉末状毒品疑似物16克。经淮南市公安局鉴定,两支枪均属改制枪,经合肥市公安局鉴定,其包内携带的疑似物为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伟鞠受人指使,为报复他人,纠集多人持有凶器,积极参与斗殴,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二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30.9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应数罪并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编辑: 陈思

发表评论
大名:
Email:
评论:
验证码:
请回答: 5 + 15 = 避免恶意信息
 
版权所有:山东济南刑事辩护律师网  
单位地址:济南市经六路886号(经六路与二环西路口东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手机:13515319557   鲁ICP备08001159 传真: Email:13515319557@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