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肖德胜利用职权擅自将五箱*借给开采石场的两农民。日前,涟源市检察院以非法买卖爆*罪对其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肖德胜,涟源市杨市镇快溪村农民。2007年下半年,涟源市杨市镇修建高芙公路,肖德胜担任高芙公路指挥部硬化指挥长。同年10月26日,肖德胜以指挥长的名义,在涟源市民爆公司购买了10箱共重240公斤二号岩石乳化*、700发电雷管、300发火雷管等用于修建公路。该镇杉树村开办采石场的彭寒初(已判刑)因批不到*,得知肖德胜买回*,便找他商量先借一箱*给其使用,然后用石头抵帐,肖德胜表示同意,把一箱24公斤二号岩石乳化*交给了彭寒初去开采石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肖德胜又同样方式将二箱28公斤的二号乳化*及500发电雷管借给彭寒初的弟弟彭国初(已判刑)开采石头,也以石头抵帐。12月一天,彭寒初又从肖德胜借走二箱48公斤二号乳化*(用于开采石头)。后来,彭寒初提出拿石头不好计算,以每箱500元价格付了1500元给肖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