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誉杰冒充香港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开发项目做投资可获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65岁的韩老太14000元。本网今天获悉,刘誉杰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2007年1月,35岁的刘誉杰在朝阳区西坝河新天地大厦B座的一房间内,使用香港世亨集团副总经理的虚假身份,谎称为江西仙女湖项目开发投资,就可获高额利息,骗取韩老太14000元。
2008年10月刘誉杰被查获归案。现赃款已经全部退还。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刘誉杰虚构事实,诈骗数额较大之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刘誉杰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经将所骗钱款全部退还,有悔改表现,故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最终做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后,刘誉杰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