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潜入江苏省扬中市闹市区某商场实施盗窃,作案4起盗窃财物近40万的犯罪嫌疑人段某被扬中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28岁的段某系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人,2008年来扬中打工。并曾在该商场新建期间做油漆工,对商场内部结构较为熟悉。商场开业后,段某发现该商场安保设施尚不完备,顿时起了歪脑筋,决定趁此机会大干一笔。为了防止作案时被商场的监控器拍下,段某还事先准备了一个口罩,蒙住大半个脸。2009年2月20日至25日期间,段某先后4次潜入该商场内,分别在五楼酒仓库盗窃五粮液、茅台、XO马帝尼酒等十余箱名酒,在一楼珠宝专柜窃得钻戒28枚、钻石项链12根,在二、三四搂窃得鄂尔多斯牌羊绒衫、BOSS牌男裤、笔记本电脑等物,涉案物品总价值近40万元。得手后段某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放松了警惕。因所盗笔记本电脑缺少部分配件,段某去购买配件时露出马脚,店主起疑报警,段某很快被抓获,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