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和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主导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操作实施者,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针对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破产程序中的文书样式问题,分别起草了《人民法院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和《管理人破产程序法律文书样式(征求意见稿)》。现就上述两个征求意见稿予以登载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于2009年6月1日前反馈给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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