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青年才俊陶毅(化名)在“豪赌的深渊”中越滑越深,最终,他利用财务工作便利,将120余万元营业款截留。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陶毅犯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退赔犯罪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明星职员难敌暴富诱惑
提起陶毅,同事们依然不能相信这样一个单位的“明星职员”竟然会走上歧路。现年24岁的陶毅,从小便是个家长和老师眼中的乖孩子,大专毕业后,陶毅凭借良好的专业素质,应聘进入了本市一个知名的连锁超市,从事财会工作。
陶毅工作踏实肯干,对业务又精益求精,不久他就能离开了带教师傅,开始独当一面。工作认真的陶毅很快赢得了上司的赏识,负责整个门店的财务工作。
可是,渐渐地陶毅开始不满足于稳定的工作。特别是在一次大学同学聚会上,陶毅看着过去和自己一样的同学,穿名牌开跑车时,他的心理开始失衡。与同学阔绰的出手相比,陶毅更感觉自己的每月数千元的工资是多么微不足道。
从那以后,陶毅便总盘算能够多赚些的方法。2007年,陶毅听朋友说买彩票最易“迅速致富”,由此心动,遂常买彩票,乐此不彼。一次,他花几元钱买彩票,中了10000元的大奖,令其非常兴奋。于是,他决定在彩票“事业”上多下工夫,深信若多中几回奖,就有可能“一夜致富”,衣食无忧。
随着对彩票日益痴迷,陶毅逐渐加大“投资”力度,几乎将每月的工资全部搭进。购买数额从几十注增至上百注,平均每次都要花上几千元。
彩票豪赌迷途难返
不久之后,陶毅的工资全数花光,就连他原本攒着结婚用的钱也都被他投资到了彩票中去。可是,即使加大了“投资”力度,幸运女神却似乎不再眷顾陶毅。陶毅再也没中过大奖。
然而陶毅并未就此放弃,他深信自己有“翻本”的一天。渐渐地,陶毅不满足于每周定期的彩票开奖,而又迷恋上了“百家乐”网络赌博。但是豪赌的结果也是输多赢少。陶毅依旧执迷不悟,眼看手中的钱越来越少,抵不住彩票赌博诱惑的他,很快想起了另一条积累赌本的方法。
陶毅身为门店的财务兼出纳,他利用上级单位查账的时间差,将单位的营业款悄悄取出。有了单位公款作为经济后盾,陶毅购买彩票的力度更为增强。他从原来每周买一次变为每周买2到3次,每次投注金额高达5000余元。挪用公款后,陶毅打算买彩票中了大奖再悄悄归还公款。因急于中奖,陶毅企盼着奇迹发生,但每次开奖结果都带来失望。可他仍不甘心,强烈的中奖欲望驱使他一次次将黑手伸向公款。
欲壑难填侵吞百万公款
随着挪用公款次数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陶毅开始感到这是个无底洞。一旦公司查账,事情就将败露。为了不被发现,陶毅采用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将后几天的营业款填补了以前累计亏空的数目。之后他做了假的现金解款单,利用假的账目把帐平掉。
不过由于亏空的金额实在太大,短短几天的营业款根本不够填补亏空金额,所以陶毅又把销售超市卡的金额资金填补了亏空的数目,然后又做了假的帐目来平帐。可是,即使如此,纸终究包不住火。去年年底,陶毅供职的超市总公司在查账时发现问题。就此,陶毅挪用超市营业款之事浮出水面。超市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东窗事发锒铛入狱
2008年10月,陶毅向单位组织交代了上述罪行。经公安机关侦查,至案发为止陶毅侵占超市营业款累计达1 229 776.20元。据其供述,钱款全部被用于购买彩票或参与赌博,所剩无几。尽管到案后,陶毅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我太天真了,以为自己迟早能中个大奖,把挪用的公款给补上。”可惜已太晚。
嘉定法院审理后认为,陶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考虑具有自首情节、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及被告人未退赔等情节,判决被告人陶毅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陶毅退赔犯罪所得,发还被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