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修理单位保险箱时记下的密码,盗窃单位保险箱内的营业款现金,并顺手牵羊窃得橱柜内的高档香烟。4月9日,酒店维修工田坤被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2008年1月20日晚,现年24岁的田坤在其工作的南汇区某酒店值班之际,使用修理酒店保险箱时记下的密码,打开保险箱后从中窃得营业款现金6万余元,后又至该酒店酒水间,使用钥匙打开橱柜,窃得价值5050元的硬盒中华牌香烟4条、软盒中华牌香烟6条。窃后,逃离该酒店。
2008年11月26日,被告人田坤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田坤在其亲属帮助下向被害单位退赔了全部赃款及被窃香烟的折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已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其能自愿认罪,且被害单位的损失已经挽回,法院遂作出了上述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