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伙假装捡到钱包,再以“分钱”为幌子设局掉包,伺机盗窃爱占便宜的无知妇女。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犯罪分子韦某入狱7个月。
2008年6月2日中午,韦某伙同“胖子”、“湖南”经密谋后,窜到东莞市虎门镇树田大道中国邮政储蓄所。储户冯女士刚到柜员机取完钱走到门口,韦某假装咨询问题,引开储蓄所工作人员的注意。“胖子”则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捆人民币掉在冯女士面前,然后离去。“湖南”随即上前捡起该钱,并以“分钱”为由将冯女士带到储蓄所旁一条巷子内。“胖子”随即跟到巷子内,问冯女士、“湖南”有无捡到其丢失的钱财,并要求冯、“湖南”将身上的钱拿出来给他查看。冯女士将刚取的现金3500元放进“湖南”提供的一只塑料袋内。“湖南”乘冯女士不注意,将装有现金的塑料袋换成事先准备好装有报纸的塑料袋,将掉包后的塑料袋交回给冯女士。得手后,“湖南”、“胖子”逃离现场,韦某分得赃款400元。6月23日,公安机关将韦某抓获归案,但涉案赃款无法起回。
法院认为,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以掉包方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遂以盗窃罪判其入狱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告诫市民,骗术层出不穷,面对突然而来的“好处”,要提高警觉,切勿贪小便宜,掉进犯罪分子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