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6·17”特大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买卖武装部队证件、印章,非法买卖军用标志、伪造居民身份证案,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后,4月22日,该市第五中级法院对王槐锡等13名被告人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7年5月开始,赵贤云与王槐锡伙同苏周蕊,在重庆伪造机动车号牌共计800余副。2008年二三月间,赵贤云、王槐锡再次伪造机动车号牌600余副,其中军用机动车号牌5副。苏周蕊则伙同王良开伪造车牌300余副并贩卖给他人,二人各获得赃款8000余元。赵贤云、王槐锡多次将伪造的军队机动车号牌贩卖给贺定国等人,两人通过制售假机动车号牌各获得赃款2万余元。卢定书与赵贤云结婚后,在明知赵贤云、王槐锡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情况下,仍提供场地,帮助擦拭伪造的机动车号牌上面的油漆,帮助赵贤云计算销售伪造机动车号牌的收益,并将获得的赃款用于共同生活。
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贺定国、王存利、李彪、李谊、黄雪初、王世光、彭玲训、黄鹏辉等8人大量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高等院校毕业证及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及大量军人驾驶证、军队行车执照等部队证件及印章。此外,贺定国还多次到赵贤云处伪造机动车号牌进行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