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热衷买彩票发展到赌彩成瘾,欠下数万元的彩票款,为了偿还欠款竟然抢劫杀人,结果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5月14日,来自内蒙的无业人员于志杰因犯抢劫罪被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1岁的于志杰原籍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大学文化。经一中院审理查明:2008年6月20日,于志杰为了归还其到期欠款。遂对被害人陈某谎称要介绍他人刷信用卡套现。同日20时许,于志杰在昌平区天通苑陈某的家中,起意抢劫陈某的钱财,并趁陈不备,持锤子猛击陈某的头部,致陈某死亡。后于志杰从被害人身上及包中,抢得人民币64000元及小灵通、手机等物品。于志杰将所抢钱款用于归还欠款,购买彩票等。
据于志杰的供述:他长期购买彩票,经人介绍认识陈某,并从对方的POS机上多次刷信用卡,套取现金用于买彩票或还买彩票的欠款。其曾向耿某承诺在2008年6月20日归还13000元欠款。为此,于志杰想从陈某处借钱,陈某以于志杰之前有欠款没有还清为由予以拒绝。于志杰遂趁陈不备,掏出锤子猛击陈的后脑。后用陈某64000元钱,还清了欠款,还让其妻交了房租,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刚过了四天,自己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中院认为,被告人于志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于志杰抢劫数额巨大,且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于志杰的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惩处。于志杰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但鉴于其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于志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中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