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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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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同学加入传销 女大学生锒铛入狱
强迫同学加入传销 女大学生锒铛入狱
作者: 李坤复    发布时间: 2009-05-14 15:40:38

     中国法院网讯   女大学生为强迫同学加入传销组织而对同学实施非法拘禁,结果同学为逃离组织而从5楼摔伤,5月14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三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三被告人及父母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当场赔付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

    21岁的被告人小雪是某大学二年级的女学生,2008年寒假来江阴打工期间,认识了被告人小刚和小龙,共同加入了一个名为贵州“山霸”保健品的非法传销组织。今年年初,由于深受“洗脑”的危害,“中毒”颇深的小雪为了扩大销售网络,称自己在江阴找到了一个很“赚钱”的买卖,哄骗自己的高中女同学小雯千里迢迢从河北赶到了江阴。当小雯发现小雪干的是非法传销后,拒绝加入该组织,结果小雪和小刚一起商量将小雯扣留在江阴,并没收了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物品,限制她的人身自由。2009年2月12日中午,被害人小雯为逃脱传销组织,不惜冒生命危险从5楼阳台攀爬不慎跌落,造成轻伤。案发后,小雪和小龙和警方迅速抓获,而小刚也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江阴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小刚系自首,被告人小龙是从犯,三被告人均未实施殴打等暴力行为,被害人的摔伤非三被告人的直接加害,同时他们的父母均积极赔偿被害人,被害人也表示谅解等因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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