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黄厚,满心欢喜地等待了九个月之后,其妻终于产下一名女婴,但因该女婴天生缺陷太多,出生后还未睁开眼睛看到自己的父母就被其父遗弃而死亡。5月14日下午16时,巴马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宣告被告人黄厚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08年7月11日8时52分,黄厚的妻子潘某在该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产下一名上唇腭裂、鼻畸形、左手7指、右手8指、双足6趾的女婴。黄厚知道后,为逃避抚养,于当日9时到妇产科要来一个黄色纸箱和两条白色扎带,将女婴装在纸箱内捆绑好提出产房,在医院大门处以200元人民币,雇请一名开三轮摩托车的陌生男子将女婴拿去丢弃。2008年7月14日17时许,被弃女婴被群众发现后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经巴马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死者女婴系肺部感染出血引起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案后,黄厚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厚应当抚养而拒不抚养其女婴,遗弃致其死亡,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案后,被告人黄厚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