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岁的柳新,本可以有着美好的前程,却因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从而走了盗窃犯罪的道路。2008年因盗窃被判拘役3个月的柳新,5月18日又因犯盗窃罪被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的柳新天生清秀,大学毕业后做过“白领”,可是由于交友不慎,被“朋友”拉进了吸毒的魔窟。
2008年5月29日,她毒瘾发作,因囊中羞涩,便心生邪念,趁在澡堂洗澡之机,将别人放在沙发上的一部价值千元的手机,顺手窃为己有。案发后她被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刑满释放后,柳新没有吸取教训,出狱2月又在“朋友”的诱惑下复吸成瘾。为了继续筹集毒资,今年1月2日晚,柳新又重抄旧业,拿起破坏钳,将停在生活小区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车锁剪断,把车推回了自己家。经鉴定,该车价值1878元。
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