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一个以个体业主吴永久为首的三人团伙为节省经营成本,在一年半的时间里私自连接管线,累计盗用燃气11.1万立方米,价值31万余元。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犯盗窃罪,一审判处这个团伙主犯吴永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去年5月12日,沈阳市煤气总公司工作人员在对大东区“民强浴池”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锅炉工吴成毅正准备拆卸盗窃燃气用的管线工具。于是,在警方的协助下,沈阳市煤气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当场将吴成毅抓获。随后,吴成毅交代,在老板吴永久的指使下,他与另一名锅炉工自2006年11月12日起,就开始盗窃燃气。
经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沈阳市煤气总公司、大东区价格认证中心、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多个单位和部门联合鉴定,个体业主吴永久经营的“民强浴池”自2006年11月至2008年5月,盗窃燃气累计达11.1万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1万余元。其中吴永久、锅炉工吴成毅和吴永辉具体参与了盗窃行为。
今年1月5日,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向大东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吴永久、吴成毅、吴永辉均犯有盗窃罪。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永久三人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公用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这一团伙中,浴池老板吴永久明显处于主要和支配地位,为主犯,两名锅炉工为从犯,故判处吴永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吴永辉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吴成毅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同时,依法追缴燃气款项31万余元。
据悉,上述案件发生后,沈阳市燃气总公司公开了盗窃燃气社会举报电话,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于举报情况属实、线索准确的,燃气部门按照追缴数额的20%至50%对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