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出生的刘某,从黑龙江的老家考入北京一所大学,读的是计算机专业。就在大三找工作时,抱着“一夜暴富”想法的刘某与同学李某干起了入室盗窃的勾当,并在被发现后持刀伤人。逃亡4年后,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5月1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1月9日下午2点多,被告人刘某伙同李某(已判刑)在北京市丰台区嘉园二里某楼406室,撬锁入室盗窃房内人民币100元,照相机一部、男女手表各一块及钱包一个,经鉴定物品价值人民币1200元。实施盗窃后,刘某、李某在逃跑过程中,进入楼下306室,为了抗拒抓捕,刘某持刀将306室的张女士扎伤,致其右胸部皮裂伤一处,愈后瘢痕长1.2厘米,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此后,被告人刘某又伙同李某撬窗入室作案2次,盗窃电脑主机、内存条等物品,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4540元。
2008年7月17日,逃亡4年的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予以羁押。今年3月,检察机关以抢劫罪、盗窃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时,刘某对于盗窃的事实全部予以认可,但否认自己在逃跑过程中持刀伤人一事。“我没有与她有任何身体及语言上的接触,不可能持刀伤人”,但是同案犯及被害人陈述均指认刘某持刀将被害人扎伤。刘某的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指控刘某犯抢劫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此外,刘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请法庭从轻判决。
刘某的母亲也来到法庭,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不停地抹眼泪。她说,刘某是家里三个孩子中最懂事、最听话的孩子,从小学习成绩一直都不错,还当过班干部,“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走上歪路了?”庭上,刘某一直很平静,回答问题的思路也很清晰。但当庭审结束他转过身来,看到旁听席上母亲的霎那,眼底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地涌了出来,他朝着母亲跪了下来,哭喊道“儿不孝啊……”
对于自己将可能面对的牢狱生活,刘某表示不会自暴自弃,犯了错要勇于承担责任,他只是担心,多年之后出来,还能不能再侍奉母亲。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