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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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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偷逃税款2190万 经理、会计同获刑
公司偷逃税款2190万 经理、会计同获刑
作者: 常鸣    发布时间: 2009-05-26 17:04:29

     中国法院网讯   经营电视购物的北京光辉纪元贸易有限公司经理伏某为了偷逃国家税款,在银行开设隐匿帐户,偷逃税款人民币2190万元,该公司会计窦某和职员巫某对伏某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协助。

    今天上午,本网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终审以犯偷税罪判处北京光辉纪元贸易有限责任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判处伏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判处窦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判处巫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北京光辉纪元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视电话购物的形式销售化妆品、减肥产品、内衣、小家电的公司。由该公司销售的产品经快递公司把货物送到顾客手中,并由快递公司代收货款,再把货款汇到光辉纪元贸易公司的指定账户。

    为了偷逃税款,公司经理伏某在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紫竹支行设立隐匿账户,用该帐户收取快递公司汇来的销售货款。该账户的销售收入不记账,不向税务申报。2003年至2007年,共有1.3亿货款结算到这个隐匿帐户中。

    窦某自2004年起任该公司会计,负责纳税申报工作,在明知公司存在隐匿账户情况下,窦某仍在纳税时隐瞒该账户情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以帮助公司偷税。公司物流部职员巫某明知本公司有偷税行为,仍在经理伏某的授意下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代收公司货款不进行申报以帮助公司偷税。

    法院认为,北京光辉纪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少列收入,不申报纳税的手段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依法应予惩处。伏某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窦某、巫某作为被告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帮助单位偷税,其行为均已构成偷税罪,依法亦应惩处。伏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窦月琴、巫朝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对二人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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