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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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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装运三级文物石碑 涉嫌盗窃法庭受审
受雇装运三级文物石碑 涉嫌盗窃法庭受审
作者: 曹静    发布时间: 2009-06-03 09:27:52

     中国法院网讯   40岁的河南人张某及儿子小张驾驶铲车,与驾驶货车的王某夫妇受雇他人,夜间来到北京市丰台区太子峪村枣园上坡调运一座高逾3米的石碑。这座石碑是十分珍贵的文物,且已被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加以登记保护。因此,张某四人的行为因涉嫌盗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5日晚9点多,被告人张某父子俩及王某夫妻俩受他人指使,到丰台区太子峪村枣园上坡,盗窃放置在山坡上的《清圣祖遣礼部郎中图海谕祭李嗣兴碑》。经鉴定,该石碑为珍贵文物中的三级品。当晚,小张驾驶铲车先行离开,而后张某与王某夫妇用黑布将石碑遮盖后驾驶货车离开。车刚开出一百多米,张某三人及石碑就被接到枣园值班员报警前来的民警查获。小张也在第二天探听父亲消息时被民警抓获。

    开庭审理时,张家父子均表示认罪。张某的辩护人认为张某本人并无盗窃石碑文物和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只是受雇从事装运活动中,知道该石碑可能为文物,雇佣者的行为可能违法时,为了500元装运费,没有予以拒绝或者举报,而是为雇主盗窃行为提供帮助,其犯罪情节较轻,作用较小,处于从属地位;此外,车辆尚未驶出园子,应属未遂;盗窃行为未对文物造成损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请法院对其从起处罚。小张为自己稍作辩解称“我们是被人利用了,主观恶性小”。

    王某夫妻俩对上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提出了异议,王妻还说“我们是正常运输,我当时没想到是国家的文物,也没想危害社会。”王某的辩护人也为其做了无罪辩护,他认为指控王某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并综合案情,应宣告王某无罪。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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