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南省涟源市检察院公诉科依法对本市荷塘镇左湾村的六位村民唐任初、邹运初、邹银平、唐美芝、李玉娥、肖杰成等分别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向涟源市法院提起公诉。
涟源市荷塘镇左湾村的一些村民为了发财想出了种植罂粟卖钱的歪招,陆续有五户人家偷偷种植,其中李玉娥和肖杰成是夫妻。2008年8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唐任初从广西打工工地带回罂粟果种,犯罪嫌疑人邹运初、李玉娥、唐美芝从本村村民邹文魁等人(另案处理)种植的罂粟采摘、讨要罂粟果种或从种植罂粟地里扯一株育成果种,犯罪嫌疑人邹银平从不相识的药贬子花10元钱买罂粟果种,然后把各种渠道得来的果种种植在各自责任地里,进行施肥锄草,等待罂粟开花结果买卖赚钱。2008年5月,犯罪嫌疑人唐任初在广西打工在工地附近采摘三个罂粟果种。同年8月,唐将三果罂粟果种植在责任地里。2009年2月,罂粟长出幼苗,唐砍些柴围起来以防发现。罂粟是6月份收获果实的,正当种植罂粟的村民做着发财梦的时候,涟源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2009年5月4日,禁毒大队在荷塘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荷塘镇左湾村进行治安禁毒大检查,对查获的唐任初等五户责任地里铲除已开花结果的罂粟共7237株,销毁没收的罂粟果约2斤。
犯罪嫌疑人唐任初种植最多的罂粟2695株,犯罪嫌疑人李玉娥和肖杰成夫妻种植最小的820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009年5月27日涟源市公安局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