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岁的任万全组织了几个同乡一同进行毒品贩卖活动。这伙人“各司其职”,有在云南省的中缅边境负责运输的,也有在上海接应的。而任尚未成年的亲侄子也成了这个贩毒团伙的成员之一。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任万全贩卖、运输毒品罪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7年10月中旬,任万全为贩卖毒品,指使方宗伟、陈镜(均已被判刑)至中缅边境运输毒品回沪,任当时年仅16岁的侄子任肖平(化名,已被判刑,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则负责在上海接取毒品并进行贩卖。
2007年11月10日12时许,方宗伟、陈镜受任万全指使,携带毒品从昆明乘坐火车回沪,欲运输至本市交予任肖平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被查获白色晶体三包、淡黄色晶体四包、白色蛋形物十个、红色药片三包。经鉴定,上述净重990.88克的白色晶体、净重996.34克的淡黄色晶体和净重分别为32.96克、28.00克和56.10克的三包红色药片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即冰毒);净重73.65克的白色蛋形物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当日,公安人员在本市虹梅南路1255弄内将任肖平抓获,并在其租住处本市虹梅南路1255弄50号、60号查获电子秤一台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毒品。直到 2008年7月23日,任万全在重庆市綦江县一排档吃夜宵后不付足钱款,被扭送当地派出所,并被民警发现其即为警方上网追逃的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遂将其控制后移交上海公安机关处理。任万全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均否认实施毒品犯罪,在庭审中才对起诉指控事实供认不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 任万全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又系组织者、指挥者,还有利用一名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判处死刑,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