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人们在洗澡时对自己财物疏于管理的机会,出入浴室疯狂盗窃作案4起,涉案金额6031元。6月29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代法定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08年10月8日晚上21时许,陈先生到位于荥阳市成皋路的一家浴室洗澡。洗澡前,他将皮夹等物品放在浴室的更衣柜里,并上了锁,洗完澡后发现,衣柜上的挂锁被人为地剪断了,放在更衣柜中皮夹内的300多元钱和价值1600元的手机已不翼而飞。接到失主报案后,警方很快将作案盗贼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8年2月到10月,家住杞县西寨乡的代法定先后窜到荥阳市的多家洗浴中心内佯装洗澡,待他瞅准目标后,便用随身携带的小压剪将更衣柜上的挂锁剪断,然后将衣柜内财物盗走。据被告人代法定交代,他用佯装洗澡的一种方式盗窃,竟然四次作案四次成功,四次盗窃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31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代法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代法定归案后退出全部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