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竟为他人非法接生,致使产妇生下小孩几个小时后就悲惨死去。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陈会(化名)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份开始,贵州妇女陈会在东莞市厚街镇非法替他人接生。2009年1月26日晚上八时许,陈会接到产妇吴某丈夫的电话,要其去厚街镇宝屯村一出租房里为吴接生。陈会来到后,在吴某的阴道口放置了一颗米索片用于打开子宫口。次日凌晨4时许,陈会为吴某打了一支催生针。约半小时后,吴某产下一名女婴。陈会收取接生费用580元后离开。但吴某肚子疼痛,阴道流血不止。当日早上7时,吴某被送往厚街医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吴某丈夫随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此刻送吴某入院抢救的陈某会也被厚街医院派人控制住。公安机关接报后,在医院将陈会抓获。经法医鉴定,吴某系因分娩过程中子宫颈撕裂、胎盘组织残留于子宫腔内,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陈会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非法接生,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因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非法行医罪判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