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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
作者:民四庭 宣传处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8月25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总结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安排部署新形势下全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任务。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主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要求,强化执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3770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审结2683件。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穿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既要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和投资秩序,又要依法维护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合法利益。要围绕“一带一路”“两区”建设、“海洋强省”等重大决策,做好服务保障的结合文章,积极参与涉外法律的修改和司法解释起草工作,积极争取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个案中创设裁判规则,努力在国际规则的确立和引领上有所作为。要积极行使司法管辖权,通过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司法服务,吸引更多外国当事人选择山东诉讼,努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建立涉外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和涉外商事海事案例常态化报送制度,积极参与山东法院精品案例规则库建设,坚持每季度通报案件发改情况,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全面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质效。要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机制,完善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机制建设,加强优化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程序保障和仲裁司法审查机制,着力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专业化水平。要围绕海诉法、海商法修改、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等“新”“特”“难”问题,开展实务性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储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信仰坚定、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爱冰主持会议。会上,济南、青岛、东营中院,青岛海事法院,青岛胶州法院作了经验交流。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同志、民四庭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中院、青岛海事法院分管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具有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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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柜员与公司出纳会计勾结挪2.4亿震惊金融界
银行存柜员与公司出纳会计勾结挪2.4亿震惊金融界
发布时间: 2009-07-16 09:50:47

    短短3年时间,不带长的三个“小人物”,竟然挪用2.4亿元公款。此案震惊新疆金融界,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发生的挪用公款第一大案。

    挪用公款炒股

    2008年3月,边城乌鲁木齐仍是冰天雪地,寒风凛冽。一封让人震惊的举报信,摆在沙依巴克区检察院领导的案头:农行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营业室公存柜员刘义玲,勾结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出纳于海泉挪用公款500万元,请检察院派人调查,不要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该院反贪局副局长文胜带领侦查人员到新疆有色集团公司查账。调查结果出乎意料,公司账目正常,没有发现任何疑点。奇怪,财务账上没问题,公款从哪个渠道挪用呢?文胜思考片刻后,带领侦查人员赶到农行乌鲁木齐市友好路支行,了解新疆有色集团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运行状况。查账结果令人触目惊心:仅2006年,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出纳于海泉与刘义玲内外勾结,就挪用公款1.4亿元。

    案情重大,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但意外情况发生了———刘义玲失踪了!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侦查人员从农行纪检部门了解到,2007年5月10日,刘义玲因挪用银行联行资金被开除公职,她居住的房子也出租了,夫妻俩下落不明。反贪局决定网上通缉。没想到两天后,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刘义玲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如实供述了自己与于海泉合伙挪用新疆有色集团公司公款的犯罪事实。

    “你们挪用巨额公款,是怎么把账做平的?”侦查人员开门见山。“每挪用一笔公款,我都要偷偷摸摸打两张对账单,一份是真的,留着自己做账用,另一份是假的,交给于海泉拿回单位平账。”刘义玲颤抖地回答。

    “你挪用公款的用途是什么?”

    37岁的刘义玲耷拉下脑袋,哭着回答侦查人员:“用于炒股了,赚了120万元,然后买了110万元福利彩票,结果没中上奖,全赔进去了。”

    “剩余10万元干什么了?”“自己买吃买穿,和朋友一块玩,全都挥霍光了。”

    利用存款时间差吃利息

    2006年1月的一天,49岁的于海泉来到农业银行,悄悄把刘义玲从柜台叫出来,拉到一个僻静的地方,说要“商量一件正经事”。

    原来,所谓的“正经事”是用公司的资金办理通知存款,从中吃高额利息。然后让刘义玲给他提供假对账单,把公司的财务账做平。

    刘义玲一听,愣住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但她沉思了片刻后,笑着说:“你老哥开口了,我还能说什么,那就听你的呗。但要记住,千万不能让你们的会计知道,要不然,咱们俩全都完了。”

    2006年1月9日,于海泉从公司的账户上挪用1000万元,私自以新疆有色集团公司的名义办理通知存款。同年4月11日销户,1000万元本金及4.14万元利息,转进公司的账户。随后,于海泉再次挪用公司公款3000万元办理了通知存款。

    2006年4月14日,他又分两笔将公司账户上的4000万元,以新疆有色集团公司的名义办理通知存款。他肆无忌惮地挪用公款从中吃利息,而且胃口愈来愈大,从2006年1月至8月,于海泉先后18次挪用公司公款1.753亿元,通过办理通知存款,获取利息417392元。

    刘义玲先后10次将转入新疆有色集团公司账户上的存款利息,全部转进于海泉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个人账户。

    贪得无厌的于海泉,想让40万元利息再创“利润”,就让在上海做生意的同学陈某帮他买点股票,随后把40万元打入陈某的银行卡上。



来源: 检察日报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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