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毒品,却为了五千元好处费帮他人运输,最终受到法律惩处。7月23日上午,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作出宣判,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罗德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万元。
现年52岁的罗德才系重庆市无业人员,曾因扒窃等违法行为,多次被治安处罚。今年3月8日凌晨2时,经常光顾棋牌室的“仁胖子”,让罗德才带东西到上海,事成之后给其五千元的好处费。罗开设的棋牌室,一个月才二千元收入,而去趟上海就能拿到五千元,罗便答应下来,当天就购买了重庆北至上海南站的K73次火车票。次日12时30分许,列车到达上海南站。罗德才下车后行至西北出口处时,因形迹可疑被民警拦住盘查,当场从其穿着的上衣内、外侧左右4个口袋内,查获4包外用粉红色塑料袋、内用白色塑料袋包装的白色晶体物。经上海市毒品检验中心检验,被查获的可疑物品均为甲基苯丙胺,净重485.67克,含量为78.13%.
上铁中院审理认为,罗德才明知是毒品,仍利用铁路交通工具予以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罗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携带的毒品尚未流向社会等情节,故酌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