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区区六百多元,便模仿电视情节,欲打昏母亲后抢劫家中钱物,事情败露后竟锤杀亲生母亲。近日,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幸益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009年4月中旬,17岁的幸益雄与人合伙摆地摊卖成衣。但因幸益雄不学无术,将经营所得用于大吃大喝及个人玩乐、上网等,至5月底,已欠下合伙人的货款及伙食费等600多元。6月8日,回到兴宁市径南镇家中的幸益雄眼见还款期限将至,想向母亲王利芬拿钱又怕遭拒绝,便心生歹念,欲摸仿电视剧中的情节,将其母亲打昏后在家中搜钱。2009年6月10日晚上9点许,犯罪嫌疑人幸益雄见其父外出、家中只剩下母亲,便乘其母王利芬不备之机,用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打中其母的后脑部。其母王利芬被打后,不但没有昏过去,反而叫喊起来。幸益雄怕母亲发觉是自己打她的,遂用锤连续击打其母的头部,致其母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