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法院轻判,不惜利诱同监室的在押人员来获取检举揭发线索。此举最终逃不过检察官的火眼金睛,其假“立功”行为均被否决。近日,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沈伟、丁超分别以受贿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9年3月,沈伟、丁超因涉嫌受贿罪被启东市检察院决定逮捕。沈伟和丁超在被羁押在该市看守所期间,一心想要通过检举揭发来立功,以争取法院轻判。在利益驱使下,两人不惜违反监规,分别以同吃、馈赠食品、许诺好处等非法手段,向其同监室的在押人员获取检举揭发线索。沈伟、丁超检举的线索,部分被公安机关查实,公安机关出具了立功证明。
6月下旬,启东市检察院得悉沈伟、丁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检举立功线索后,立即组织监所、反贪、反渎成立联合调查组,检察长瞿忠亲自指挥,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调查计划,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工作,先后询问了10多名在押人员,终于查清了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沈伟、丁超的检举揭发行为系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不应认定为立功。启东市检察院就此于7月17日向公安机关发出一份特殊的检察建议书,要求严肃查处在押人员检举立功中出现的不法行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监管执法,杜绝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获取检举揭发线索的现象,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据悉,启东市公安局及其看守所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非常重视,目前正加大执法监管的力度,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整顿,尤其是对在押人员的检举线索持慎重态度,决心杜绝上述现象的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