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咸阳市政协副主席蔡健民遇害”一案,昨日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鹏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三项罪名。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法庭设在最大的会议室
昨日上午8时,距离开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咸阳市中院门口,几十名市民已经早早等候在那里,排队领取旁听证,这些人大都是蔡健民的同事或朋友。现在仍在领导岗位上的王先生说,没想到今天会来这么多人,他想领旁听证,已经没有了,他实在想亲自到法庭里听一下对凶手的审判。
法院六楼是咸阳市中院最大的会议室,主要用于平时重大活动或会议使用,由于旁听人数较多,中院专门将会议室设为法庭。整个大厅摆了200余把椅子,仍然座无虚席,楼梯口十几名旁听者站着或蹲着。
确认被认出后杀人灭口
庭审于上午9时开始。公诉部门指控,2008年8月21日晚,住在咸阳市农机家属院二号楼六楼的被告人张鹏发现与其同住一个单元的四层东户被害人蔡健民家的防盗门一直没有关闭,即产生抢劫念头。次日凌晨5时许,张鹏携带一卷白尼龙绳,潜入蔡家。借着窗外光线,发现蔡健民睡在客厅南侧东卧室床上,张鹏先用一条白浴巾将其头蒙住后摇醒,声称“抢劫”,威胁蔡健民不要动,并用准备好的白尼龙绳将其手脚捆绑索要钱财。蔡称家中没有钱,张鹏便将一只棉袜套在手上在蔡家翻找,劫取银行卡6张及600元现金、价值350元的手表一块,价值297元的手机一部及价值60元的奥运纪念邮票一套。
此时,蔡健民挣开绳索,将南侧东卧室门反锁。张鹏将门踢开,在确认被蔡认出后,即产生杀人灭口之念。张鹏再次将蔡捆绑在床上,蔡用力挣扎,当绳索即将挣开时,张鹏从客厅拿来两把刀,将已挣脱的蔡健民压倒在床,在其背部猛刺数刀,当蔡挣扎着走到餐厅东墙下,张鹏又在其胸部连刺数刀,直至蔡当场死亡。
除指控被告人张鹏犯有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张鹏涉嫌盗窃罪:2007年6月26日晚,他使用事先偷配的钥匙,潜入延安百货大楼窃取现金29000元及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移动硬盘各一部,中华牌香烟一条半。
没有请求原谅没有忏悔
在法庭上,被告人张鹏一直低着头。中午12时,当审判长让被告人张鹏作最后陈述时,他没有请求被害人家人的原谅,没有忏悔,而是稍提高声音说“别浪费时间了,只求法院速判重判”。
74岁的李长燕跟老伴一起到法院旁听。他说,蔡健民是他看着成长起来的,上世纪七十年代蔡健民刚到咸阳市农机局时,还是跟着他到处下乡或开会的。被告人张鹏的家长,他们也比较熟悉,“都在一个院子里住着,都是熟人,按辈份张鹏叫蔡健民伯伯,咋能出现这种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