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骗子黄家平、肖加坡对外谎称能够帮人承揽到旧民房拆迁工程,从几名包工头手中骗得脏款14万余元并用于挥霍。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犯诈骗罪判决被告人黄家平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肖加坡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黄家平,男,35岁,出生地河南省罗山县。肖加坡,男,45岁,出生地河南省固始县。
2006年6月,黄家平与黄某相识,谎称其能够帮助黄某承接清河毛纺厂周边民房拆迁工程,从黄某手中以交纳工程款、借款等各种名义先后骗取人民币87200元。
同年10月,黄家平又故技重施,伙同肖加坡向彭某谎称他们已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清河危改小区拆迁办达成拆迁协议,要将该拆迁工程转给彭某施工。为此彭某分两次交给两人好处费人民币55000元。
2008年10月14日,被告人黄家平、肖加坡被抓获归案,赃款被二人挥霍。
法院认为,黄家平、肖加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惩处。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