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杨某是湖北来京务工人员,在昌平的九华山庄担任收银员。因一时贪念,自己给自己办了数张贵宾卡。近日,杨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4年上半年,被告人杨某利用在北京九华山庄国际保健俱乐部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收银员期间的便利,从财务部偷出3张面值为1000元的温泉养身卡及2张票面价值为5000元的贵宾温泉VIP卡,再加盖上“九华山庄汤泉行宫”及“现金收讫”的公章和更改了客户资料后,将5张卡占为己有。2008年12月17日被告人杨某在北京九华山庄国际保健俱乐部有限公司销售3张温泉养身卡时被工作人员发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震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