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6岁女儿尿裤子,母亲随手拿起扁担对其殴打,竟活生生将亲生女儿打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现年30岁的蒋艳艳是河南省平顶山人,中专学历,多年前和丈夫一起来江阴打工,租住在江阴青阳镇。蒋艳艳生有两个孩子,女儿月月今年6岁,儿子佳佳2岁。为了照顾年幼的孩子,蒋艳艳放弃工作,当了家庭主妇,一家四口靠丈夫的打工收入过活。
蒋艳艳生性脾气暴躁,加上生活压力大,一不顺心就会拿两个孩子出气,平时女儿打得多一点,儿子打得少一点。蒋艳艳常常因为女儿不听话、尿裤子、说谎等原因对其拳打脚踢,甚至用藤条、汤勺等物品殴打,女儿月月经常被母亲打得遍体鳞伤,甚至手臂骨折、牙齿脱落。丈夫和邻居曾多次对其进行劝说,但是她根本不听劝,依旧我行我素。
看到女儿因尿床遭妻子殴打,丈夫买了个小床,自己带女儿睡小床,让妻子和儿子睡大床。看到女儿被妻子打得厉害,丈夫曾试图化解这种局面,便把女儿送到河南老家,托父母照顾,但是父母年事已高,不久又把孩子送回了江阴。之后,蒋艳艳的丈夫看到妻子殴打女儿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强硬地阻止妻子,而是采用回避的态度,而蒋艳艳看到女儿有任何不是,就进行殴打,于是渐渐地,殴打女儿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今年4月5日晚上7点多钟,正在准备晚饭的蒋艳艳看到女儿月月又尿了裤子,立即怒火中烧,拿起一盆冷水朝女儿身上泼去。全身湿透的月月吓得哭了起来,蒋艳艳听到女儿在哭,就生气地将其拉至房内用扁担殴打,再连续用脚踢,导致月月3次跌倒在地,后脑2次撞击水泥地面,1次撞击砖砌的门槛。经不起母亲的毒打,月月起身后随即出现呕吐、昏迷症状,蒋艳艳对女儿进行了简单的急救,见月月重新有了呼吸,就自顾自地去生炉子,也没在意女儿身体的变化。几分钟后,蒋艳艳发现女儿躺在地上又没了呼吸,才万分惊恐地叫回丈夫,和丈夫一起将女儿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然而,月月却再也没能醒来。之后,蒋艳艳主动拨打了110,向警方投案自首。
法庭上,被告人蒋艳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一再忏悔“女儿是自己亲生的,我很后悔,我对不起女儿”,但是这样的忏悔为时已晚,再多的愧疚都无法挽回女儿的生命,再多的悔恨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蒋艳艳的丈夫虽然对妻子的所作所为无比抱怨,但是考虑到还有一个年幼的儿子需要母爱,于是向法庭求情,希望法律对妻子能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蒋艳艳对年幼的女儿实施暴力伤害行为,致其死亡,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被告人系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