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开设赌场、非法运输枪支罪案件,该起案件因涉案赌资高、涉案人员多而备受社会关注。
屯溪区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12日期间,被告人张某、余某、曾某等人在屯溪区博村、高尔夫酒店、闵口村等地开设赌场,以俗称“二八筒”的方式聚众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参赌的赌注最少为100元,上不封顶。被告人曾某、徐某、胡某、孙某、时某、何某等人则负责为赌场提供“抽取水钱”、放高利贷、望风及指引接送赌徒等服务。被告人张某等人在此期间共“抽水”达200万余元。
此外, 2008年11月4日下午,被告人曾某在得知浙江慈溪的李某有枪的情况下遂与张某、黄某开车前往慈溪市去拿枪。随后,三人一起前往西门菜市场附近的一家打金店取走一支自制单管枪和两枚子弹并放于汽车的后背箱中。当晚,三人将枪运回黄山市,并将其藏匿于黄某的家中。
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