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窃取客人信用卡的磁条信息制造伪卡,进行刷卡套现,诈骗人民币90余万元,一犯罪团伙的7名成员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信用卡诈骗罪诉至法院。8月24日,朝阳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审理并宣判此案。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制作伪卡进行诈骗,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窃取信息。2007年下半年,白某先后在广东、北京等地购买了“磁卡数据采集器”、“写卡器”及空白磁卡。之后他伙同在广东省东莞市做酒店收银员或咨客的魏某、郑某、陈某,利用三人能够接触到客人信用卡的工作之便,用“磁卡数据采集器”,秘密窃取客人结账时使用的信用卡磁条内的信息。
第二步,制作伪卡。白某将采集到的信用卡磁条信息输到电脑里,再利用“写卡器”将信息复制到空白卡或废卡上,制成一张磁条信息与真卡相同的伪造信用卡。
第三步,刷卡套现。白某通过互联网寻找可以刷伪造信用卡套取现金的地方,于是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任某、刘某。三人先后在本市朝阳区向白某提供了多家公司的银行POS机,让白某刷伪造的信用卡伪造消费记录,银行根据消费记录解付资金后,白某等人再将钱取出。如此,整个诈骗过程就完成了。
据悉,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间,白某等人利用这种方式,共计诈骗人民币90余万元。后七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