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张丽(化名)是北京市一名户籍民警,因徇私情擅自为朋友的同事办理进京户口,张丽被以滥用职权罪提起了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张丽处以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2008年11月22日下午5点多,张丽利用其担任派出所内勤民警职务便利,乘在该所户籍室单独值班之机,变造他人的《准予迁入证明》,后骗取同事的密码登录户籍管理系统,擅自为两名河北籍人员办理进京户口并打印出户口本,致使该二人非法获得北京市户口。4天后,派出所领导发现问题,找到张丽了解情况,张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据张丽交待,她离异后带着两个孩子,生活比较困苦。遇到刘先生后,刘先生帮了她很多,她非常感激。当刘先生让她帮着给同事的妻女办北京户口时,她多方打听发现正规途径似乎没有办法办成。为了不让刘先生失望,一时冲动之下,她就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触犯法律的方式来完成请托。但是,没几天,她的行为便让同事及领导发现疑点。
开庭当天,张丽的很多同事到庭旁听了审理,接受警示教育。面对过去的同事,张丽称“我今天站在这里,非常后悔,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要犯我犯过的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丽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侵害了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据此做出了上述判决。对此,张丽没有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