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没工作,心里憋屈,多喝了两杯,就……醒来就在派出所了”。快60岁的左某因酒后无故拨打110报警,并将接警而至的民警打伤。8月20日,他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处以有期徒刑8个月。与左某一起在法院接受判决的还有40岁的四川女人李某以及22岁的夏某、18岁的魏某。
李某是因为阻止民警传唤自己的妹夫,将一名民警左手指咬伤而被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的。虽然她辩称当晚睡得迷糊,不记得咬伤民警一事,可能是门刮伤的。但照片中受伤民警手指上深深的两个牙印上还流着血,说明了一切。她最终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夏某与魏某都是江苏人,来京打工的二人,因酒后无故滋事,在丰台宋庄路嘉业大厦门前,殴打三名路人,并将一名路人的手机摔坏,将另一名路人的轿车反光镜踹掉。当接警而至的两名民警对二人进行传唤时,他们不但辱骂、撕扯,还将民警打伤。而今,夏某、魏某因寻衅滋事罪及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及1年5个月。
丰台法院之所以选择妨害公务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旨在加大对以暴力、胁迫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的震慑力度。
据悉,这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受伤民警只是构成轻微伤,接下来丰台法院将选择一批妨害公务中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轻伤的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进一步震慑犯罪,维护首都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