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乡庭律村农民黄荣昌,因100元钱找不到而怀疑妻子把钱藏起来,为此与妻子争吵,随后他凶狠地把妻子拇指咬断半截并将妻子两枚牙齿打断,身心受损的妻子走极端寻短见,自杀身亡。8月24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黄荣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09年4月19日上午9时许,黄荣昌因他放在裤兜的100元钱找不到,他怀疑是妻子韦某把钱收藏起来,为此他与韦某发生争吵,越吵越恼怒,他动手打了韦某一巴掌,韦某被打后用手一把抓住黄荣昌的阴部,两人拉扯、扭打起来,恼羞成怒的黄荣昌扯开韦某的手,凶残地将韦某的拇指咬断半截,接着将韦某的两枚牙齿打断。一时间,哭喊声惨叫声响成一片,整个家鸡飞狗跳,狼藉不堪。
当日晚,黄荣昌万没想到,绝望的妻子喝了“乐果”农药。他发现时妻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韦某系喝“乐果”农药中毒死亡。韦某身上的两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该两处损伤程度均系非致命伤。
案发后,黄荣昌到都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韦某死亡后,黄荣昌的兄弟受黄荣昌之托付,处理被害人后事开支9000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荣昌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将韦某的拇指咬断半截,并将韦某的两枚牙齿打断,这两处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作案后能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等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