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黎塘镇年方17岁的少年小杨,在网吧上网时听说偷牛卖可以有钱花,即跟着去为团伙盗牛把风。结果钱没捞到,不但为此支付了7500元的赔偿款和罚金,还领来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2008年12月的一个晚上,小杨与好友韦杰强、小庆(17岁)在网吧上网,听一同在网吧上网的同伴邀去偷牛卖换钱花,三人即在当晚凌晨一点多,跟着同伴共五人来到了黎塘镇某村的一家牛栏,趁着夜黑风高,实施早由同伴计划好的偷牛预谋。为了不暴露偷牛的罪行,小杨和小庆被安排在牛栏外把风。韦杰强与同去的同伴钻到牛栏里,不一会儿,韦杰强等三人即将一头母牛和一头小牛从牛栏里牵了出来。随后,小庆用手机联系预先约好的车辆将牛装车运走,后将牛换卖得钱3500元。
小杨在偷牛当晚跟着运牛车将牛卸下放在一处田地里,就睡大觉去了。不经事的少年小杨第二天就不再把偷牛这件事情放在心上,一如既往的去打工赚钱,偷来的牛是怎么卖,卖了多少钱,同去偷牛的其他团伙是怎么分钱,自己一概不知,也没去了解。可没过几天,偷牛的同伙韦杰强和小庆却找上门来要求小杨拿出2500元,赔偿给牛的主人,因为偷牛的事情已经败露。一听说事情败露,小杨就慌了神,立即找家人要了钱交给同伙。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小杨曾参与偷牛的“牛魔集团”又实施了三次偷牛罪行招致东窗事发。最终小杨与该集团的其他同伙小庆、韦杰强、何宏碧、陆世发一并锒铛入狱。
8月25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杨盗窃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小杨作案时年龄未满18周岁,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小杨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该集团的其他成员也分别判处一致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4000至10000元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