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儋州市中和镇七里坡西瓜基地一工人被老板辞退,由于老板不退押金,这名广西男子罗某与老板打起了架,老板陈某胸部被刀砍伤。8月24日,罗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儋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15日中午12时许,罗某在儋州市中和镇七里坡西瓜基地内因被辞退要求退还押金问题与基地老板陈某发生争吵。因陈某不同意退还押金,二人继而扭打起来。
这时,该基地另一老板徐某见状走过来,陈某乘机从背后抱住罗某。罗某反手抓了陈某的“命根子”。陈某疼痛松开手后,罗某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剪刀往徐某前胸刺去。当陈某用拳打罗某时,罗某转身持剪刀朝陈某刺去。陈某胸部挨了一刀,这时基地内的工人围上来抓住罗某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