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点问题! 我从1991年起就给一个个体企业看大门,当时48岁,企业也没给签合同,只当我是临时工,也不是什么正规的工作,可是我一直工作到今年3月31号,在企业整整工作了17年,中间没有离开过,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买过社会保险。现在企业不让我干了! 我想问一下,我工作的时候48岁,现在65岁,就我这样的年龄,这样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期间是不是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管理员回复[2008-4-18 13:04:35]: 你与单位之间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建议你去劳动部门申诉 |